昨日,東源縣警方給新快報記者發來通稿稱:2014年7月24日,我縣藍口鎮礤頭村老羅坑小組兩名村民死亡,此前曾傳為被雷擊致死,現經檢驗,死因系外傷所致。目前,犯罪嫌疑人已被我局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審理中。
  2014年7月24日20時許,我局接到群眾電話報警稱:當天18時許,藍口鎮礤頭村老羅坑小組發生雷擊事件,村民楊某(女,46歲)、袁某(女,46歲)被雷擊死亡,死者家屬羅某在同村村民劉某、廖某的協助下將楊某、袁某送往醫院搶救時,羅某和劉某受傷,經藍口衛生院診斷,羅某、劉某的致傷原因為槍擊傷。
  接報後我局迅速出警處置,對羅某、劉某被槍擊案展開偵查。經我局縝密偵查,迅速鎖定同村村民羅×新有重大犯罪嫌疑,併在次日上午將其抓獲,繳獲自製火藥槍2支。我局隨即對羅某、劉某被槍擊案成立專案組進行全面偵辦。根據羅某、劉某受到槍擊的情況,專案組認為楊某、袁某的死因可能與槍擊案有關聯。經省、市、縣公安機關刑偵部門對案情進行綜合研究,確定將楊某、袁某的死亡與羅某、劉某被槍擊案立為“羅×新故意殺人案”進行偵辦。為進一步查清楊某、袁某的死因,根據有關法律規定,我局會同省、市公安機關法醫部門對死者屍體進行強制解剖,並提取相關檢材送往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進行病理學檢驗。
  2014年8月29日,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出具司法鑒定檢驗報告書,結果為“頭皮創口處見少量異物;未見典型電流斑”。經省、市、縣公安機關法醫部門對楊某、袁某的死因進行綜合分析,認定楊某、袁某死因排除雷擊致死,符合生前頭部遭受槍彈作用致顱腦損傷死亡。目前,犯罪嫌疑人羅×新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和非法製造槍支罪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審理中。
  東源警方接受新快報記者採訪稱,由於事發當天為雷雨天氣,且響聲較大,當時有死者家屬多次稱死者是遭雷擊致死,有關工作人員均錯誤認為是“雷擊事故致死”,而當時該縣三防辦也發佈消息是雷擊。因而,當地便將這宗刑事案件以“簡報形式”上報為“雷擊事故”,並對外進行了通報。另外對於死者家屬質疑為何長時間案件定性未確定的問題,東源警方稱,法醫鑒定需送省廳及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,“需要很長時間”。
  多位民警還向記者透露,羅桂新性格有些狂躁,但其是否存在智障或弱智疾病,尚需有關法醫部門今後作出進一步診斷,具體案情的偵查結果,當地警方將會擇日對外公佈。  (原標題:死者家屬誤導 鑒定需要時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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